商標侵權訴訟
當商標權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被他人侵犯,商標權人在掌握一定被侵權證據后,可向侵權行為發生地所屬的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己的商標權。
一、提交材料
商標權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請見下載表格中提供的樣本格式);商標權人為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的公民的,其授權委托書需在中國公證處進行公證或在其所屬國/所屬地區進行公證后,再在中國進行認證;
民事訴訟狀;
如果商標權人覺得有必要對侵權人的侵權證據進行訴前證據保全,需提交證據保全申請;
如果商標權人覺得有必要對侵權人的財產(如侵權人的注冊商標等)進行保全,需提交財產保全申請,并繳納相應擔保金;
商標權人的權利證明,主要包括:商標注冊證(如指定顏色的須提交商標注冊證的原件)及續展手續。如果是國際商標注冊,則需由國家商標局發布該國際注冊在中國有效的證明;如果是馳名商標,需提供馳名商標認證書;
被告實施侵犯商標權行為的證據,主要包括:被告生產的被控侵權產品及銷售發票、買賣合同、視聽資料等。在原告不能獲得被控侵權產品時,銷售被控侵權產品的發票、合同也可以作為直接證據使用;
有關侵權人情況的證據,包括侵權人確切的名稱、地址等情況;如果侵權人是法人,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記資料。
二、具體程序
立案→證據保全、文件送達被告→財產保全→被告在15-30日內答辯→證據交換→開庭審理→作出判決
三、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請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57條:“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通常法院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決定,也有特殊情況延長時間的。目前在多數法院對訴前禁令采取審慎態度,不排除個別法院比較積極。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申請人必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人民法院將解除保全措施。
四、賠償數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56條:“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前款所稱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五、審限
民事訴訟一審的審限為6個月,以及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所以通常一個案件需要一年的時間才可能完成。
六、后續程序
不服一審判決,可在15日(30日)內上訴,二審審限為3個月,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可以延期3個月,但是也有超過6個月審限的例子。尤其是涉外案件可以不受審限限制。


